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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忙著讀書教書~~抽空逛逛部落格~留留言~回回話~寫寫貼貼原來還是會惹是非的!!!

今天晚上牌友傳話過來說某牌商對我之前所貼的毀謗罪相關法條感到不滿~我自己回來以後仔細看了一下我的文章~我不覺得我有偏袒任何人呀~法條又不是我寫的~結果據說是該牌商覺得我沒有站在他那邊~~還站在他所謂的敵人處~於是我對此感到疑問且不可思議!!
       
一者:直到如今在外人角度看來真相依然渾沌不清~許多事不會因為一篇警告就變的清楚~對於該迷團~牌商至今尚未澄清,反而一味覺得別人應該站在他那邊譴責批評者!這合理嗎?
事實上整篇通告除了警告以外~沒有半點佐證~如果可以的話~他應該貼出有力證據的照片~這樣的敘述才會有力~也才能闢謠~更能讓買家安心~對其商譽也會有正面的幫助!!

    此外該牌商在文中直指古巴偷牌~如果沒有證據顯示他所控訴的~或是根本就不是古巴偷牌,而是其他原因造成如今狀況!那麼這樣的行為反而是妨害古巴的名譽跟信用!!
   
但這麼一來即使刑法不罰~身為一個賺三寶財的商人
也不應該毀謗僧人吧!!

二 者:我是牌商的誰或是牌商是我的誰?朋友嗎?不,其實我是顧客~~顧客對商店會有任何義務嗎?唯一的義務只有付錢吧?況且商店很多狀況都會影響到顧客權 益~所以應該是除了付錢以外並沒有任何義務的吧~反而擁有知道真相的權力吧~~既然如此我應該做什麼才符合顧客的身份??

網友最少還有個友字~商人~~拜託~生意關係罷了~明買明賣~銀貨兩訖~是有誰欠誰唷!!今天覺得我應該不問是非,義氣相挺~當年怎麼沒見到你那麼有義氣~總不能事情立場都隨你選~天下最好有這麼爽的事啦!!!

更重要的是~~我什麼都沒做~我只貼了法條~提醒雙方~對方沒犯法~許多事理應善加處理~而非以法壓人~畢竟法律的目的是解決紛爭~而非製造紛爭~有些時候訟累所致反而兩敗俱傷!!

後來該牌商甚至直接跟該傳話的人說他們即將要辦的法會如果我敢到現場~他就會給我難看!!

其實我原來是想要去的還推薦給一些朋友~但昨天跟幾個師兄討論過以後~因為該地方絕對難以排除的因素~~就已經不打算去參加了~畢竟我沒打算修「施身法」~所以我不太瞭解這樣的威脅到底是想表示什麼??或是這樣的威脅存在有任何意義??

         嗚呼~~~~!!!佛法廣大~~可惜人心!戒之慎之!!

 

PS:不多說了~~多說人家還以為我非得要去咧~我考慮了超久~最後都決定不去了~還被人家誤會我巴著他~還要特別註明他可以趕人,原來~佛門可以趕人的~仁波切不趕~喇嘛不趕~功德主趕!想想還真是有無言到!虧我之前還推薦該法會給一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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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齋主人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